但是侦查不同于其他,只能靠自己的两条腿走路,而且是在地形地貌极其复杂的野外,每天四百里已经是极限了。
所有人都很累,经过一晚上休息,队伍继续上路。
相比之下,叶云扬的小队十分轻松,他们只走了五百多里路,而且很鸡贼——只挑好的路走,遇到山梁、峡谷这些复杂的地形,便直接绕过去。
反正周边已经被其他队伍趟过一遍了,他们都没有找到线索,剩下的地方更不可能隐藏着野蛮人。
第三天,仍然一无所获。
第四天,钱通的队员幸运发现线索,怀着激动的心情,他们找到一个野蛮人的小村落,但这里早已经人去楼空,而且从种种迹象表明,野蛮人在数天之前就已经离开此地,而且走的很从容,除了不能搬走的茅屋之外,其他的东西全都没有留下。
看着空空如也的小村落,钱通的心也跟着落进了谷地,好不容易升起的希望轰然倒塌。
他基本上已经不抱任何幻想了,但还是下令队员们分散寻找,如果能找到野蛮人留下的痕迹,就能顺藤摸瓜展开追击。
结果和他预料的一样,二十几个人找了足足三个小时,未能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不光他们,指挥部的那些人也都白高兴一场。
要知道消息刚刚传过来的时候,钱顺高兴坏了,侄子率先找到线索,让他觉得脸上有光,所有人都在夸赞钱通能干,外加拍他的马屁。
在这些赞扬声中,钱顺有些飘飘然,认为侄子肯定能找到野蛮人村落,在消息未经确定之前,他就给城里的部队下命令,调集一千人作为首轮攻击梯队,以最快的速度登上飞梭,随时准备出击。
一千人在飞梭里枯坐整整一上午,最后接到的消息却是解散。
钱通老脸通红,幕僚和手下们也是一脸的尴尬,好在没有提前通知四大长老,否则的话脸面真的丢尽了。
“钱长老不必太过介怀,打仗这种事情本身就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幕僚低声劝道:“不管怎样,我们有了一个好的开始,钱少虽然扑了个空,但的的确确找到了野蛮人曾经住过的地方,还是有收获的。”
钱通很懂得顺坡下驴,干笑着说:“本长老也是这么想的,今天扑了个空,明天就有可能扑实。”
“对,属下坚信这一点。”
“没错,钱少马上就会有新发现,野蛮人一定跑不掉。”
第五天,没有任何收获。
第六天,同上。
第七天……
一周过去了,钱通带着第六小组狂奔两千一百里,除了一次扑空的记录之外,没有任何收获。
按照之前的方案安排,侦查距离超过两千里的时候,前线指挥部就要向前移动,因为这样的距离已经是通讯器的极限了,再远的话,指挥部就会跟侦察队失去联络。
现在的情况是,要么侦察队停下来,要么指挥所向前移动。
众所周知,钱顺是个胖子,秉承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决不坐着这条真理,好不容易在这边住出了感觉,才不愿意这么快就搬迁呢。
他下令凡是达到两千里的队伍停下来,等待其他小队到位之后,一起向东边移动二百里,从新的路线返回指挥部,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了。
关系到切身利益的时候,蠢人也会变得很聪明,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他正在为自己想出好主意而沾沾自喜的时候,一名通讯兵的语调突然提高八度:“你说什么,发现野蛮人的踪迹,在什么地方?”
听到这样的话,钱顺不由自主的站起来,快步走向喊话的那病通讯兵。
通讯器里传出略带兴奋的声音:“在第九小队的侧前方,我们确实发现了踪迹,根据线索判断,野蛮人有可能藏在我们的东南边,因为需要搜索的范围比较大,我请求周围的几个小队像这边靠拢,大家一起行动,方能事半功倍。”
通讯兵回应说:“我马上报告给钱长老……”
钱顺和几名幕僚已经站在了地图前,一名幕僚指用小棍指着某个点,说:“就在这里,距离最近的小队分别是第十三,第十六和第二十一,是否马上命令他们靠拢过去。”
钱顺刚要答应,无意中看到也在附近的第六小队,瞬间改变主意,说:“让第十六、第二十一和第六小队赶过去,第十三小队的速度太慢,本长老怕他们无法胜任。”
幕僚先是一愣,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意思,这是故意不让叶云扬有立功的机会,把机会送给钱通。
“明白了。”幕僚点点头,语带深意的说:“那就先通知第六小队吧,他们的反应速度是最快的,等他们进入那片区域之后,确定情况再让第十六、第二十一进入。”
这么一来,第六小队有机会独占功劳。
钱顺表示很满意,笑着说:“你考虑的很周到,那就这样办吧,接下来的行动你全权指挥!”
这是绝佳的表现机会,幕僚高兴坏了:“遵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