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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夜迷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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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银衣闭着嘴,等着她说下去。

又过了很久,公孙太夫人才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他的名字叫无胜。”

“公孙无胜?”

“是的,公孙无胜。”

一个一生中从未胜利过一次的失败者,在他夜深人静,辗转反侧不能成眠时,想到他这一生,他心里是什么样的滋味?

做为这么样一个人的妻子,在夜深听着她丈夫的叹息声,枕头翻转声,拭擦冷汗声。虽然想起来上个厕所,吃点东西,看点书图,却又不忍惊动他的时候,那种时候她心里有什么滋味?

一个失败者,一个失败者的妻子。

“我一点都没法子帮助他。”公孙太夫人说,“因为他天生就是这么样一个人。”

还没有说完这句话,她已满面泪痕。

李坏是跟着这么样一个无可救药的失败者走出去的,公孙无胜既然无胜,胜的当然应该是李坏。

李坏的运气并不坏。

“那么公孙太夫人的意思,是不是应该试一试?”

“好像是。”

无论谁也应该想得出,就算不用头脑而用脚去想都应该想得出,这一次才是真正的生死关头到了。

而且这一次还是非试不可的。

根据江湖中所有能够搜集到的资料来评断,如果说公孙太夫人的成绩能够达到第一级的水准,甚至可以说是超级的水准,那么我们的李坏先生最多只能说是第三级。

在公孙太夫人的记录中,从来没有过“失败”这两个字。

可是在李坏的记录中,却好像从来都未曾没有过“失败”这两个字。

在这种比较之下,李坏还有什么路可走?

经过了刚才取人性命于刹那间的凶杀和暴乱后,帐篷里剩下来的人已经不多了,在这些还没有被吓走的人之中,居然有大多数是女人,一些非常美丽气质也非常特别的女人。

她们的形貌、装束、年龄也许有很大的差异,可是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好像无论遇到了什么事,都能够保持镇静不乱。

这也许是因为她们都见得多了。

名妓如名侠,都是江湖人。都有一种相同的性格,都不是一般人可以用常情和常理来揣度的。

在某些时候,名妓甚至也好像名侠一样,能够把生死荣辱置之度外。

满头银发,一身华服的铁银衣。摊开双手,端坐在一张波斯商贾从海外王室那里买来的浅色桃花心木金锻交椅上。直到这时候,他才慢慢地站起来。

“二少爷,这一出戏,你好像已经演完了,好像已经应该轮到我了。”

“轮到你?”李坏问:“轮到你干什么?”

“轮到我杀人,或者轮到我死。”

“杀人和死,本来就好像一枚银币的正反两面一样,无论是正是反,都还是同样的一枚银币。”

铁银衣昂然而立,银发闪亮:“所以现在是生是死都已经跟你全无关系。”

李坏苦笑。

“这不关我的事关谁的事?我求求你好不好,你这一次能不能不要来管我的闲事?”

“不能。”

铁银衣说:“老庄主要我带你回去,我就得带你回去。要你死的人,就得先让我死。”

“如果你死了,岂非还是一样没法子带我回去。”

“那么我先死,你再死。”

这句话绝不是一出戏里面的台词,也没有一点矫情做作的意思。

这句话的真实,也许比一位三甲进士出身的大臣,在朝廷上所做的誓言更真实。

李坏不笑了,仿佛已笑不出。

铁银衣看着他,慢慢地挥了挥手道:“我相信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所以你暂时最好还是退下去。”

有掌声响起。

鼓掌的是一个娥眉淡描,不着脂粉,年轻的女人。穿一身用极青、极柔的纯丝织成的淡青色衣裳。

看起来那么年轻,那么纯,那么温柔,那么脆弱。没有人能看得出她居然就是此间的第一名妓,也没有人能想得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

“好极了,我从来也没有看过你们这样的男人,如果你们真的全都死了,我也陪你们死。”

青楼姑娘说出来的话,有时候甚至比某一些大侠的信用更好。

李坏又笑了。

“为什么有这么多人都想死呢?其实我们谁都不必要死。”李坏对铁银衣说,“只要你能看住那位拉胡琴的老先生的手,我保证我们都不会死。”李坏又说,“如果这位老先生不出手,那么我相信这位公孙太夫人到现在为止最少已经死了十七八次了。”

琴声断了,瞎眼的老头子从角落里蹒跚着走出来,他说话的声音几乎比他的琴声更低黯沙哑。

“我们出去走一走好不好?”他问李坏,“你愿不愿意陪我出去走一走?”

他跟一个一生中从未胜过的人,无论是到什么地方去,都应该是没有危险的。

奇怪的是,铁银衣的脸上却露出了非常担心的表情,远比他看见李坏吞下那颗致命的豆子时更担心。

夜忽然迷蒙,因雾迷蒙。

这种时候,这种地方,居然还会有如此迷蒙的雾。实在是令人很难想像得到的,就正好像此时此地此刻居然还会有李坏和公孙老头这么样两个人坐在一株早已枯死了的白杨树的枝桠上喝酒。

酒不是从铁银衣那里摸来的,是老头自己从袋子里摸出来的。

这种酒闻起来连一点酒味都没有,可是喝下去之后,肚子里却好像忽然燃起了一堆火。

“你有没有发现这种酒有点怪?”老头问李坏。

“我不但觉得酒有点怪,你这个人好像更怪。”

“你是不是想到我会忽然把你请来,请到这么样一个破地方来喝这种破酒?”

“我想不到,可是我来了。”李坏说,“虽然我明明知道你要杀我,我还是来了。”

老头大笑,笑得连酒葫芦里的酒都差点溅了出来。一个扁扁的酒葫芦,一张扁扁的嘴,笑的时候也看不见牙齿。

幸好杀人是不用牙齿的,所以李坏的眼睛只盯着他的手,就好像一根钉子已经钉进去了一样。

公孙先生那双一直好像因为他的笑声而震动不停的手,竟然也好像被钉死了。

李坏眼里那种钉子一样锐利的寒光,也立刻好像变得温柔很多。

这种变化,除了他们两个人自己之外,这个世界上也许很少再有人能够观察得到。

在武林中真正的第一流高手间,生死胜负的决战,往往就决定在如此微妙的情况中。

可是他们的生死胜负还没有决定。

因为他们这一战只不过刚刚开始了第一个回合而已。

公孙先生就用他那扁扁的嘴,在那扁扁的酒葫芦里喝了一大口那种怪怪的酒。

“我是个怪人,可是你更绝,不但人绝,聪明也绝顶。”公孙说,“所以你当然也明白,我叫你出来,是因为我早就已经看出了我那个老太婆绝不是你的对手。”

李坏承认。

“可是我相信有一点你是绝对不知道的。”公孙说,“我找你出来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非常特别的理由。”

“什么原因?”

公孙先生反问李坏:“你知不知道我的名字?你知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不知道。”

“我姓公孙,名败,号无胜。”

“公孙败?公孙无胜?”李坏显得很惊讶,“这真的是你的名字?”

“真的,因为我这一生中与人交手从未胜过一次。”

李坏真的惊讶了。

因为他已经从公孙先生刚才那一阵笑声和震动间,看出了公孙先生那一双手最少已经有了三种变化。

三种变化绝不算多,变化太多的变化也并不可怕,有时候没有变化也可以致人于死命于一刹那间。

可怕的是,公孙先生刚才手上的那三种变化,每一种变化都可以致人死命于刹那间。

“公孙先生,公孙无胜先生。”李坏问,“你这一生中真的从来没有胜过一次?”

“没有。”

“我不信,我死也不信。就算把我的脑袋砍下来当夜壶,我也不信。”

“为什么?”

“我是个坏蛋,是个王八蛋,我是猪。所以我没有吃过猪肉,可是我看过猪走路。”李坏说,“所以我最少总看得出你。”

“你看得出我什么?”

“如果在江湖中还有六十年前治兵器谱的那位百晓生,如今再治兵器谱。那么公孙先生你的这一双手绝对不会排名在五名之外。”李坏说,“那么你怎么会从未胜过。”

公孙先生又喝了一大口酒,用那双好像完全瞎了的眼睛,好像完全什么都看不见的眼睛,看着李坏。过了很久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你看对了,可是你又看错了。”

“哦?”

“你看对了我的武功,却看错了我这个人。”公孙先生说。

“哦?”

“我的武功确实不错,确实可以排名当今武林中很有限的几个高手之间。”

“如果我,我要找当今江湖中那二十八位号称连胜三十次以上的高手去决一胜负,也许我连一次都不会败。”

“那么你为什么一直都败?”

“因为我的武功虽然不错,可是我的人错了。”

“错在什么地方?”

公孙先生又沉默了很久,然后才用一种很奇怪的声音反问李坏。

“你知不知道我这一生中只和别人交手过几次?”

“几次?”

“四次。”

“四次?”李坏又觉得奇怪了,“公孙先生,以你的武功,以你的性格,以你的脾气,你这一生中只出手过四次?”

“是的。”公孙先生说,“我战四次败四次。”他又问李坏,“如果我要你举出当今天下的五大高手,你会说是哪五个人?”

李坏考虑了很久,才说出来。

“武当名宿钟二先生,少林长老无虚上人,虽然退隐已多年,武功之深浅无人可测,但是我想江湖中也没有人能够否定他们的武功。”

“是的。”

“昔年天下第一名侠小李探花的嫡系子孙李曼青先生,虽然已有二十年未曾出手,甚至没有人能够见得到他一面,可是李家嫡传的飞刀,江湖中大概也没有人敢去轻易尝试。”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小李探花的侠义之名,至今犹在人心。”公孙说,“对曼青先生我一直是极为敬仰佩服的。”

“潇湘神剑,饱宝雪剑,第三代的飞剑客还玉公子。这三个人的剑法就没有人能分得出高下。”李坏说,“他们三位又都是生死与共的朋友,绝不会去争胜负,所以谁也没法子从他们三个人之中举出是哪两个比较更强。”

“你说得对。”公孙说,“他们三位之中,只要能战胜其中一位,就已不虚此生。”

“这几位你都见过?”李坏问。

公孙先生苦笑:“我不但见过,而且还曾经和其中四位交过手。”

“是哪四位?”

“潇湘、钟二、饱宝、还玉。”

李坏叹了口气:“你选的这四位对手真好,你为什么不去选别的人?”

公孙先生也叹了口气道:“因为我这个人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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