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翰远远的喊沈归过去,沈归随口答应了一声,旋即又揉了揉莳七的头顶,嘱咐道:“快回去上课吧,晚上回家饿了就自己吃点东西,如果不想做,就等我回去弄。”
“知道啦!”
晚上下了晚自习,莳七一个人往回走。
她刚到家门口,就看见一辆保时捷911停在街道上,在这一片脏乱差的地方,这一辆白色的保时捷显得格外扎眼。
那个车牌号,她永远也忘不掉。
她扫了一眼那辆911,心中暗道,纪母怎么会过来,在沈攸的记忆中,纪母登门找她,明明是九月份的事情,怎么突然提前了呢。
车里的纪母注意到了莳七直勾勾的盯着她这辆保时捷的目光,忍不住笑了笑。
她打开车门,款款走了下来。
纪母戴着黑色的大墨镜,拎着一只LV的包包,踩着过膝长靴,往那儿一站,便是贵妇人的派头。
她摘下墨镜,脸上漾着温柔的微笑,对着莳七招了招手。
莳七淡淡的瞧着她,心底嗤笑一声,纪母现在这样的打扮,还真看不出来她得了红斑狼疮,想来应该是一直在吃药,暂时还没有复发。
“你在叫我吗?”莳七敛去眼底的讥讽,怯生生的问道。
纪母缓缓走到她身边,笑得温柔:“你是沈攸对吗?”
莳七往后退了一步,有些赧然的点了点头。
纪母不着痕迹的上下打量着莳七,说起来,他们已经背地里关注这个女孩儿很久了。
自从萧萧九岁的时候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没想到居然查出来她不是他们的亲生女儿。
老纪找人调查了一下,发现是当年抱错了。
原来他们的亲生女儿现在是红灯区一个伎女的女儿。
他们瞒着萧萧和明舒,偷偷观察了她很久,老纪甚至想过将亲生女儿接回来,他们还找到了伎女,给了她一笔钱,希望让她把女儿还给他们。
那伎女沉默了很久,叼着烟狠狠地吸了一口,半晌才道:“你们把攸攸接回去,那我的亲生女儿呢?你们将她送回来吗?”
纪父立刻转眸看了纪母一眼,纪母连连摇头。
那是她的心肝宝贝啊!是她亲自带大的小公主!
萧萧从小就是被她当上流社会淑女培养的,乖巧懂事,她怎么可能让萧萧跟着这个伎女受苦呢!
纪父摇了摇头,有些犹豫:“我们可以在这基础上再给你一百万,但是萧萧不能回去,如果你想看她,我们也欢迎。”
沈自然嗤笑一声,对着纪父的脸毫不客气的吐出一口烟:“这么说,你们是一个女儿也不想还给我?还妄想用两百万买走我的攸攸是吗?”
最后自然是没谈拢的。
沈自然撂下话,要么送她的亲生女儿回来,要么维持现状,最后还警告他们不要再来了,否则她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纪母是不可能让纪子萧回去的。
所以他们选择了维持现状,要不是她这两年得了红斑狼疮,最近又开始感染了,医生说估计快复发了。
如果这回再复发,就要换肾。
纪明舒的肾各项指标都合适,可是纪母舍不得,纪明舒是纪家的顶梁柱,怎么能摘掉一颗肾呢?
纪母想活下去,纪父不想让纪母死。
所以,他们想到了沈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