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第一次骑在马上的兴奋感一点也不比第一次骑在女人上弱多少,兴奋异常的洪鸡一抽马鞭,大叫一声“驾!”
惊星不愧是匹难遇的宝马,应声奔去,起速一点也不比寻常马匹慢。
事实证明,见过猪跑跟吃过猪肉差别还是很大的,晃荡着双脚,挺立着腰背的洪鸡在惊星奔跑的那一刻就犹豫惯性向后飞了出去。
“轰!”
一声巨大的轰响后,洪鸡应声坠地。
“洪儿,你没事吧?”
“我…我没事。”
“要不我们不起马了,做马车吧?”何真关心道。
“义父不必担心,我已经想到怎么做了!”失败一次的洪鸡立马想到了问题的关键,就像骑摩托车一样,脚要踩稳,身体要前倾,减少阻力。
一想到脚要踩稳,看向惊星的洪鸡瞬间就疑惑了,见那宝马装备齐全,唯独缺了让人踩脚的地方。
“义父,为何惊星马鞍齐全,却少了马镫?”
何真疑惑道:“马蹬?”
“不就是让人在马上踩脚的东西么?”
何真顿时感觉有道惊雷闪过,赞道:“我儿大才!”
屠户出身不代表没有见识,作为大将军之父,他深刻的明白,刚刚洪鸡轻飘飘的一句话带来的改变是大汉不再是只有无敌于天下的步兵,还有无敌于天下的骑兵!
许多东西没有做不代表难,而是习惯性的忽略,当洪鸡的想法提出后,不过半个时辰,能工巧匠就制作了出来。
坐稳前倾的洪鸡时隔多日再次体会到了飙车,哦不,飙马的畅快。
何家马场虽大,此时也容不下洪鸡驰骋的愿望,出了城后,他想到一个地方,说做就做,不过十几分钟小时就走完了之前走走停停,停停歇歇7、8个小时的路程。
再回黑风寨,入眼处尽是断壁残垣,那烧焦的一切,无不向世人证明时间还没来的及掩去别人对它的伤害。
拔开一层层已是木炭的山寨大厅,洪鸡眼前一亮。
随着木炭被彻底挪开,洪鸡震惊了:“竟然有这种事?”
只见开山斧熠熠生辉,斧刃凌然,更让人惊奇的是,被火烧掉包着斧柄的兽皮后竟露出的是在烈火中无损分毫的暗黑色木柄。
洪鸡伸手一握,只觉得入手处传来淡淡的冰凉之意,想来是极为难得的材料。
“叮!宿主成功装备神兵,力量+1。”
“哈哈哈!”手拿开山斧,兴之所起,洪鸡就颜练起梦中学会的三路斧法,越练越觉得浑身舒畅,越练越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
第一次洪鸡发现练武居然是在泡马子跟飙车外的第三大享受。
只是练着练着,洪鸡又不由的懊恼起来:“可惜我嘴贱,只学了三招!”
手拿开山斧,脚踏惊星,洪鸡仿佛又回到了当年报几个混子强辱了自己马子的仇,提着西瓜刀,开着摩托车,追着他们砍了17条街,逼的他们贡献自己的马子求和的光辉岁月。
“只是系统说击退黄巾军,那黄巾军在哪?”
正所谓瞌睡了就来枕头,洪鸡正要找寻黄巾军的下落,门口处传来急报声,他当即拦下:“何事如此着急?”